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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治論——以勞動爭議處理為中心

  • 作者:劉志軍 沈長月 著
  • 叢書名:當代法律科學文庫
  • 版次/印次:1/1
  • ISBN:9787566306142
  • 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1
  • 開本:155mm×230mm
  • 字數:19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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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介紹/前言
  • 目錄

  序 言

  我國社會發展的方向是構建和諧社會,和諧的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備要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進程中,勞動者權利保護水平的不斷提高是經濟與社會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然而,和市場經濟同處于轉型期的我國的勞動關系,問題逐漸顯現,勞動爭議案件急速增長,已經嚴重危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勞動爭議案件的不斷增加實際上是勞動關系市場化改革和利益多元化沖突的必然結果,而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代表的勞動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和勞動保障水平的提高,只是扭轉“資強勞弱”現實的一種法律回應,使得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問題成為社會熱點。在當前條件下,和諧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理念和政治目標任務,當然地也成為調整勞動關系和處理勞動爭議的理念和目標,而且這也正是與勞動關系合作共贏的特點相契合的,因此,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成為我國勞動立法與實踐以及社會政策與行動的取向與目標。

  勞動關系反映的是勞動與資本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是一個不斷變化的矛盾過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沖突和爭議是這個關系自然衍生出來的結果。當前,我國勞動爭議作為勞動關系的一種外在表現,也隨之出現許多新的變化和特征。面對與日俱增的勞動爭議案件,重新審視和改革我們的勞動立法尤其是勞動爭議處理立法成為理論界與實務界共同關注的焦點。隨著2007年《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繼出臺,我國的勞動法學研究也呈現出了由冷轉熱的趨勢。本書對于勞動法律制度的研究正是綜合運用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理論與方法,立足勞動關系的自身特點和規律,對我國勞動爭議及其法律處理的現狀和成因進行理論探索與實證分析,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和發展的趨勢,并通過對域外立法與實踐的考察指出可資借鑒的經驗,提出建立以和解與調解為中心的協商性處理機制為重點的改革思路。

  我們已然走過了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正所謂“年光似鳥翩翩過,世事如棋局局新”,中國勞動關系在當下的展開固然存在不少變數,但勞資雙方合作共贏的特點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已經日益明顯,勞動爭議的大量涌現未嘗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先聲,勞動爭議在法治框架下得以合理解決也未嘗不是勞動關系不斷調適和完善的契機。對于勞動權益的保障和勞動爭議的處理,我們必須抱定合作、和諧的理念和目標,從法律制度和處理機制上鼓勵協商和解,健全多元化調解機制,改革勞動仲裁和訴訟,建立和完善以協商性處理為重點的、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我們應當相信,一個科學合理的勞動法律體系和勞動爭議處理機制的建立,必將有利于促進我國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也會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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