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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財務會計(第四版)

  • 作者:李桂榮 主編
  • 叢書名:
  • 版次/印次:4/1
  • ISBN:978-7-5663-1952-4
  • 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開本:185mm×260mm
  • 字數:63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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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介紹/前言
  • 目錄

  第四版前言

  《中級財務會計》及其學習指導書自2009年首次出版后,先后于2001年出版了第二版、2014年出版了第三版,得到了全國眾多高等院校的老師和同學以及其他讀者的認可與厚愛,較好地適應了財務會計的教學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廣大讀者,我們決定對第三版進行修訂,出版本書的第四版。
  一、修訂的主要原因
  近幾年,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報表格式、稅法等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對財務會計教學產生了較大沖擊,財務會計教材需要適時更新。
  1.企業會計準則發生變化
  2017年3月,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2017年5月,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4月,財政部發布了一項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即《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2017年5月,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7月,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為了適應教學之需,反映我國會計準則建設的最新成果,我們按照上述2017年修訂后的準則和新制定的準則對本書進行了全面修改。這是本次修訂的主要原因。
  2.財務報表格式發生變化
  為解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在財務報告編制中的實際問題,規范企業財務報表列報,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針對2018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以上四項簡稱新金融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簡稱新收入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的有關情況,財政部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于2018年6月15日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分別就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中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和已執行新金融準則或新收入準則的企業財務報表的格式進行了規范。本書需根據財會[2018]15號文件對財務報告部分的內容進行修訂,以反映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的變化。
  3.增值稅政策發生變化
  首先是增值稅稅率下調。2018年4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的兩檔稅率下調,即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本書需反映增值稅稅率的變化,按照最新的稅率編寫例題。
  其次是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調整。2018年4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2018年4月20日,國稅總局發布了《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認定標準,為此,本書相關章節內容需進行調整。
  4.更好地服務于自學需要
  與前兩次修訂相比,第四版在編寫體例上有了較大變化,新增了兩部分內容:一是“拓展與提示”,二是“延伸思考”。其中,前者旨在對正文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必要的提示,并介紹相關背景知識、拓展學生的閱讀面;后者則啟發學生在學完相關知識點之后進行更深入的思考,將書本上的知識與現實經濟生活相聯系,提高運用會計思維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我們希望通過上述兩部分內容的引入,進一步提高本書的可讀性,尤其是更好地滿足學生自學的需要,從而更好地服務于讀者。
  二、修訂的具體內容
  與第三版相比,第四版在基本結構和內容上均有了一定變化,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按照新的稅收政策改寫了有關內容,并按照新的增值稅稅率調整了例題數據。
  (2)按照2017年新修訂的與金融工具相關的會計準則,全面改寫第5章金融資產。
  (3)按照2017年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全面改寫了第17章收入。
  (4)按照2017年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全面改寫了政府補助部分,并將其單獨作為一章,即第18章政府補助。
  (5)按照2017年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在固定資產部分新增了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內容。
  (6)按照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改寫了第19章財務報表。
  (7)新增了第15章債務重組。
  (8)按照新準則的變化更新了部分會計科目,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出售凈損益計入“資產處置損益”、收入準則中引入“合同資產”“合同負債”科目等。
  (9)根據會計工作實際,按照同步循環法重新編寫了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的例題,刪除了工作底稿法,從而使例題更加貼近實務。
  (10)新增了“拓展與提示”“延伸思考”部分,便于學生深化對相關知識的理解,拓寬學生視野。
  三、修訂分工
  本次修訂人員有一定變動。主編仍然由李桂榮教授擔任,劉海云教授擔任副主編,各章的修訂分工為:第一、四、十一、十四、十五、十九章和前言由李桂榮執筆,第二、三章由高景霄執筆,第五、十八章由鄒猛執筆,第六、十六、十七章由趙翠執筆,第七、八章由劉海云執筆,第九、十章由薛賓執筆,第十二、十三章由王相軍執筆。
  本次修訂是迄今為止歷次修訂中難度最大的。主要難點是:如何在教材中較為準確地把握修訂后的金融工具準則和收入準則的相關規定,特別是修訂后的收入準則的具體運用缺乏可靠的參考依據。為了應對這些難題,本書編寫組成員進行了多次的討論和切磋,參考了大量文獻。盡管如此,本書仍難免存在不足之處,恭請廣大師生即其他讀者批評指正。修改意見請發至郵箱lgr6699@163.com,我們將不勝感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編輯老師為推動本書的修訂工作和保證本書質量做了大量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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